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306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019篇、会议论文50篇、专利文献3399篇;相关期刊1157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人民检察、瞭望等;
相关会议28种,包括七省市第十三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中国犯罪学学会第21届学术研讨会暨年会、北京医院协会“普华和诚杯”学术年会等;商业贿赂的相关文献由2728位作者贡献,包括程宝库、何勇、梁玉红等。
商业贿赂
-研究学者
- 程宝库
- 何勇
- 梁玉红
- 陈华
- 乐绍延
- 孙佳颖
- 樊冀
- 王建敏
- 王振华
- 严波
- 宋彭
- 张云秋
- 景立涛
- 梅新育
- 王振川
- 蒋玉玲
- 邓中文
- 何增科
- 侯艳芳
- 张珊珊
- 李一帆
- 杨秋林
- 王靖
- 申恩威
- 许伟
- 贾明
- 邹凤岭
- 邹德萍
- 铁金伟
- 魏春福
- 黄太云
- 黄海琴
- 黄璞琳
- 于润吉
- 刘万才
- 刘明
- 刘正生
- 卢建平
- 吴晓梅
- 吴燕
- 吴狄
- 周凌霄
- 姜毅
- 宋丽
- 官旭明
- 尹卫国
- 常青
- 张振洲
- 张燕
- 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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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新宇;
杜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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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企业合规制度在协商性司法理念的推动下,正经历着深刻变革。企业合规内部调查作为企业合规调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模式的理论参照、受力模型、外部指引以及内部构建等方面尚存在理论不足、实务复杂等问题。通过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涉罪、出罪与责任切割等不同理论研讨,从商业贿赂犯罪的侦查前置阶段出发,明确企业应在受正确价值观指导下,由公权机关在调查结果与过程方面提供指引,并通过可防可控的全流程措施开展反商业贿赂合规内部调查,以归纳完善企业合规内部调查的公私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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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交出2021年刑事审判保障民生权益的“成绩单”,围绕守护百姓安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公布了一系列数据。A涉黑涉恶“保护伞”重刑率达70.2%一审审结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55件628人重刑率达70.2%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05.7亿元2021年,各级法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409件18360人。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坚持“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并举,执行到位涉黑涉恶犯罪的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05.7亿元;一审审结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55件628人,重刑率达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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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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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贿赂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市场秩序而言,具有破坏市场信用体系与错配市场资源的显性损害以及侵害市场交易主体的独立人格与交易自由的实质损害两类损害事实。实质损害既是区分商业贿赂与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关键因素,同样也是正确理解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所具体列举受贿主体的前提。商业贿赂的实质损害决定了“交易相对人”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受贿主体,这在商业贿赂的司法实践与域外立法中均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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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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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规范与业务关联单位及相关人员的交往行为,坚决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近期,射洪市监委委员黄平在“洪城诚信廉洁企业家联盟签订仪式(家居商会专场)”现场发出倡议。年初,射洪市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暨“洪城诚信廉洁企业家联盟”工作推进会后,家居商会打来电话表达了成员商家想要加入“联盟”的意愿,市纪委监委随即组织了这场专场签订会,30余家企业现场签订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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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依法精准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因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行政败诉风险,近日,山西省阳泉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指导功能,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主体的通知》,梳理汇总分散在《建筑法》《商业银行法》《电信管理条例》等14部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督促引导各成员单位严格依法行政,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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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滢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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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1月,我国公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年修订)?,且于2019年4月进行了修正.其对商业贿赂的定义作了大幅修改,尤其对商业贿赂的主体进行了重新认定.在新反法对于商业贿赂行为的重新定义下,探索企业主体加强反商业贿赂合规建设、防范商业风险就显得格外重要.本文从受贿角度出发,对商业贿赂中受贿行为的认定进行探讨,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为例,提示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风险,为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反商业贿赂合规建设提出可操作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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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赟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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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贿赂立法不认可交易相对方适格受贿主体的地位,而商业贿赂执法通过"穿透"名义上的交易相对方,将很多形式上不符合商业贿赂构成要件的商业模式纳入违法行为的范围。此种"穿透"执法在实践中屡见不鲜,但其合法性和正当性遭受质疑。本文通过探究商业贿赂立法修改的目的,梳理执法扩张的现状,分析"穿透"执法背后的法理,并就"穿透"原则的适用方法、原则和理念提出建议,以期为"穿透"原则在反商业贿赂执法中的适用划定合理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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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赟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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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贿赂立法不认可交易相对方适格受贿主体的地位,而商业贿赂执法通过“穿透”名义上的交易相对方,将很多形式上不符合商业贿赂构成要件的商业模式纳入违法行为的范围.此种“穿透”执法在实践中屡见不鲜,但其合法性和正当性遭受质疑.本文通过探究商业贿赂立法修改的目的,梳理执法扩张的现状,分析“穿透”执法背后的法理,并就“穿透”原则的适用方法、原则和理念提出建议,以期为“穿透”原则在反商业贿赂执法中的适用划定合理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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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宏瑞;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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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刑事合规与商业贿赂犯罪治理之间具有内在契合性,刑事合规是企业商业贿赂犯罪治理的重要手段,实现商业贿赂犯罪的有效治理则是刑事合规计划的最终目标之一.从刑法学上来看,在商业贿赂治理中应用刑事合规具有正当性,非但发展与变迁中的替代责任原则是刑事合规的理论前提,同时刑事合规也是对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的现实回应.从功能上来看,企业刑事合规可以预防犯罪、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司法成本并可以适度减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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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新
- 《北京医院协会“普华和诚杯”学术年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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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2006年,中央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有效地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民航总医院按照行业要求,依照卫生部的部署,参加了北京市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与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息息相关,是反腐的三大任务之一,更是当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热点话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分析了当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状况、特征及其成因,探讨了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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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言
- 《社会秩序与价值建构2008·学术前沿论坛》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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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滋生蔓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规则,诱发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毒化社会风气,损害人民的切身利益,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本文运用政治学理论视角来研究商业贿赂的性质,分别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面分析了当前商业贿赔滋生蔓延的主要原因,加强商业贿赂危机的事后管理。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忠于事实真相,反对为了完成任务指标或工作业绩而搞刑讯逼供或主观办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的质量。要保证涉案单位的工作秩序。对于重点排查的单位,不能大造声势,不能造成人心恐慌和人人自危。对于个人发案的单位,要努力维护该单位的声誉,对案件的宣传要履行审批程序,掌握宣传尺度,防止媒体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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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阳
- 《七省市第十三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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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息化应用在目前的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已经越来越广泛,本文简要的讨论了一些关于网络远程技术在开标评标中的应用和展望.高效评标适应了提高监管效率的需要。近年来,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工程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有形建筑市场设备设施经常处于满负荷状态,负责工程承发包交易监管的具体部门更是工作量很大。若采取远程评标系统,专家评委从抽取、通知、获取标书、评标到汇总统计,评标全过程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可以提高了标效率,也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更有效地应对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和复杂的监管形势。rn 独立评标适应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需要。目前系统已经整合了全市的专家评委库,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达到资源共享,扩大了抽取专家评委的随机性。未来的异地评标,可以打破地域局限。实施远程电子监控,实现了全过程实录。专家评委在所在地有形建筑市场评标室内独立评标,大大降低了人为因素对评标人、评标过程的影响。远程评标,从机制上保证了招标投标的独立和公正,无疑是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举措。rn 远程评标适应了减轻企业负担的需要。建筑市场的开放,企业间竞争激烈。投标人在自我包装上往往不惜工本,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同时,随着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超高层、大体量、结构新颖、技术难度高的项目屡见不鲜,招标人有时须申请聘请异地专家任评委,不仅给招标投标机构的监管带来了难度,也直接增加了建设单位的支出。异地专家上网评标,减轻了企业负担,落实了行政监管。rn 通过远程异地评标,不仅可以降低招投标成本、实现专家资源共享,而且可以解决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问题,使评标结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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