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就"中国传统音乐的类型化处理暨汉族传统音乐的若干特点及有关术语学问题"这个题目,我想讲三个问题:第一讲"中国汉族传统音乐的若干特征"。把这个问题夹在题目中间是逻辑本身的需要,如果把"汉族音乐的特征"放在题目开始,后面的"类型化处理"要涉及整个中国的56个民族,文字上会很不简练,也会有颠三倒四之感。如把"汉族传统音乐特征"中的"汉族"改为"中国"更是不妥。中国这么大,民族这么多,音乐上不完全是一个体系,不能一概而论。我明明只讲汉族的特征,却把它们说成是中国的,就犯了民族中心主义的大忌——尽管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我也不能这样做。我们民族音乐学者是文化多元论者,是反对一切文化中心主义的,这是原则。所以标题中的第一个问题"中国传统音乐的类型化处理"在后面的讲课中就排在了第二。第三讲术语学问题。这三个问题都是我多年积累起来的思考。"汉族传统音乐特点"是20世纪80年代初,应中国音乐大百科辞书编委会之约而写,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未被采用,就搁在那儿了。后来我去台湾南华大学教书,就把它重新捡起来充实了一些例子,做了教材。第二个问题"类型化处理"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汉族传统音乐文化区",这部分是20世纪80年代末在我发表《民族音乐学研究方法导论》的文章之后(沈洽1986),应日本岩波书店之约而写的。原本是想用"导论"中说的"多层重叠法"好好做一个实例。但稿子要得急,方法倒是用上了,但样本规模太小,所以自己不是很满意,只能说是"意到"了吧。第二部分"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流"是我在南华大学开设"中国传统音乐概论"课时编写的一个很单薄的大纲,只是提出了一种思路,资料和精力都不允许我展开去写。最后的"术语学问题"也只是提出多年来我的一个心愿——编写一本汉族(或者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学的术语词典。从学术角度说,我下面要讲的这三个题目都不是严谨的个案,但总体来讲还是可看到我一贯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