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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的法律适用——以意思自治原则为视角

         

摘要

《华盛顿公约》第42条首先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国际投资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对当事人可选择的法律的范围、方式和时间,以及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上,理论与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本文围绕意思自治原则在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实践中的具体适用进行论述,并对我国对外签署双边投资保护条约时如何完善法律适用条款给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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