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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文写作中的作者署名和工作单位

         

摘要

<正>1.直接参与选题、设计、研究、观察、资料分析与解释或撰写文稿关键内容,能对文稿内容负责,并同意文稿发表者,才可作为作者署名。来稿决定刊用后,全体作者应在《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书》上逐一签名,将论文专有使用权授予中华医学会。2.作者姓名的排序不分院所、科室,统一按对本文贡献大小的顺序排列在题名之下。作者排序应由全体作者讨论后在投稿前确定,投稿后一般不得改动。若作者系文稿的整理、执笔、综合者,其姓名一般放在文末,并加括号,如:"(×××整理)"。消息类文稿的作者署名也置于文末加括号。3.作者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具体到科室,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城市名(省会城市可以略去省名)和邮政编码。凡以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医师杂志》 |2013年第6期||共页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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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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