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伤物
致伤物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19年内共计14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眼科学、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9篇、会议论文31篇、专利文献909353篇;相关期刊47种,包括证据科学、法医学杂志、广东公安科技等;
相关会议10种,包括全国第九次法医学术交流会、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五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三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等;致伤物的相关文献由307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力、周鑫、宋步需等。
致伤物—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909353篇
占比:99.98%
总计:909493篇
致伤物
-研究学者
- 刘力
- 周鑫
- 宋步需
- 张秦初
- 李坤明
- 王玉宝
- 薛鹏
- 赵春梅
- 赵金良
- 霍家润
- GU Ya-feng
- HAN Zhi-bin
- JIANG Chun-yue
- JIN Bo
- LI Lin-cong
- LONG Wu
- WU Jin-sai
- WU Shan
- 丁训培
- 严考双
- 于云辉
- 于晓梅
- 代继东
- 任嘉诚
- 任杰
- 任洪亮
- 任立新
- 依伟力
- 侯常永
- 倪春明
- 倪荫梧
- 关信
- 冀振东
- 冯宝圣
- 刘威
- 刘尚峰
- 刘川川
- 刘希余
- 刘庆坤
- 刘志兰
- 刘永金
- 刘汝瑜
- 刘爱真
- 刘玲
- 刘红梅
- 刘自瑞
- 刘鑫
- 刘铁柱
- 包秀英
- 单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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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 Bo;
LI Lin-cong;
JIANG Chun-yue;
GU Ya-feng;
WU Shan;
LONG Wu;
WU Jin-sai;
HAN Zhi-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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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分析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伤物的特点及其相关因素,为案件侦破、预防犯罪工作提供参考.方法:随机收集西南地区7个市州(县)公安局2014年至2016年已受理、达到轻伤以上的故意伤害案件1412例,统计案件中与致伤物相关的数据,利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作一般性统计描述.结果:伤者以青壮年(49.7%)、男性(81.1%)、农村居民(63.3%)为主;常见的致伤物为徒手(40.7%)和刀具(38.4%);纠纷(47.9%)、财务(8.0%)案件中,致伤物以钝器居多;钝器作为致伤物普遍存在于多种案发场所(54.0%);钝器常致损伤部位为颅、面部(10.9%、15.3%),锐器常致损伤部位为胸、腹部(6.3%、6.6%);重伤多由锐器所致(59.7%),轻伤多由钝器所致(68.0%).结论:致伤物与犯罪动机、案发场所、损伤部位和损伤程度有潜在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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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晴晴;
王贤亮;
代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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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致伤物的推断是指根据损伤的形态特征,结合现场情况,对致伤物的类型、大小、质地、作用面形状、作用方向及作用力大小等特点进行分析推断的过程.致伤物的认定是指根据损伤的形态学特点与嫌疑致伤物进行比较,从而对嫌疑致伤物是否为该损伤的致伤物进行分析推断和种属认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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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洁;
王宇;
赵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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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寻找命案的基本特征,为命案的法医学鉴定及侦破工作提供帮助.方法 对2011-2016年锦州市区内发生的86例他杀案件中死者的性别、年龄、抵抗伤、案发时间与地点、致命伤部位、致伤物类型及损伤数量等因素进行归纳、总结,并采用卡方检验分析各因素间的相互关系.结果 1.死者以男性居多,年龄集中于31-65岁之间;性别差异及因年龄因素所导致的抵抗能力的强、弱与抵抗伤发生频率无统计学差异(P=0.82,0.819).2.冬季发案量及室内案件比例较大、夏季室外案件数量较多;近三年来(2014-2016年)室外命案发生率增多(P<0.001).3.致伤物类型、损伤数量和致命伤部位三者关系密切,一处损伤多由锐器所致,多发损伤常见于钝器及混合器(钝器及锐器)(P=0.016);锐器所导致的致命伤多发生于胸腹部,钝器及混合器则常发生于头面部(P<0.001);一处致命损伤多位于胸腹部,多处损伤其致命伤的发生部位常由致伤物的种类决定.结论 锦州地区命案多发于冬季且随气候的改变呈现出夏季室外案件多发、冬季室内案件多发的特点;在因机械暴力致死的人群中其一处致命伤多由锐器所致且以胸腹部居多,因钝器打击致死者其致命伤多位于头面部并常伴有多处损伤,另外,是否出现抵抗伤与死者生前抵抗能力强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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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彬彬;
张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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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眼外伤是致盲的常见原因之一,其中,致伤物在眼外伤的发生和发展中产生了极大的危害作用,可能造成严重的视力障碍.因此,了解致伤物的特征有利于眼科医师及时处理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减少漏诊、误诊.本文主要就致伤物在眼外伤中的危害作一综述.%Ocular trauma is one of the most common cause of blindness.Vulnerants play an important harmful effect in the occurrence and development of ocular trauma,which may result in severevisual impairment.Understanding their characterastics is helpful for ophthalmologists to deal with the disease timely,make a reasonable treatment plan,and reduce missed diagnosis and misdiagnosis rate.This article mainly focuses on the harmful effect of vulnerants in ocular tra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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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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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鉴定和刑事案件中,机械性损伤最为常见,其中的难点在于分析致伤物和损伤时间,以及对损伤的解释.笔者根据多年实践工作经验,就致伤物和损伤时间进行了粗浅的分析论证,对如何才能避免出现错误或偏差解释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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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典;
周明霞;
龙云椿;
周鑫;
吕锐;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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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本文通过详细了解案情和现场勘验情况,结合对车辆、人体损伤的检验,分析事故发生过程中人与车的运动轨迹、接触部位及高度,推断出致伤物后,在车辆撞击部位提取附着的人体组织成份,经过法医DNA检验,证实人与车之间存在直接接触、发生碰撞,最终确定肇事逃逸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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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立胜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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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医对有伤的尸体需要推断是何种物体造成的伤,这时对于判断致死方式,致伤工具和发现作案人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推断致伤物的主要的主要依据是尸体的损伤特征,在实际工作中,即使有多年工作经验的法医在推断时也会出现失误,对此,笔者深有体会.本文就推断致伤物失误的常见原因予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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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羽亮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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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医在日常处理案件中,常见致伤物有斧、锤、砖石、棍棒、机动车等.由于钝器的种类及作用于人体的方式的不同,往往在致伤物认定中会有一定难度,通常钝器伤形成方式有:钝器(钝性物体)打击静止人体,如斧背、锤打击头部、棍棒打击胸腹背部、拳击眼部、车撞人体等.运动的人体与运动的钝器(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形成的,如奔跑的人与行驶的车辆相向接触形成的损伤,某人持钝器与某人相互打斗形成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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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振东;
王宝军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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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口的形态学检验常用来推断致伤物、分析成伤机制.无论是钝器创、锐器创还是火器创,主要根据创口的创角、创缘、创壁、创腔、创底的形态来分析致伤物的特征和形成损伤的机制.因创角和创缘对致伤物的反映性最好,能够比较准确地推断致伤物接触面的形态特点和结构特征,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创角、创缘的检验较为细致,而常常会忽略创壁形态及创腔内异物的检验.但在某些特定案件中,创壁形态及创腔内异物检验对推断致伤物、分析成伤机制有很大帮助,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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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东;
张剑;
白飞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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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鉴定中,致伤物推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通过损伤的形态特征来推断致伤物,在各种条件相类似的情况下,用同一致伤物的某一部分打击所造成的多个损伤具有相类似的形态学特征,也是根据损伤形态特征推断致伤物的理论依据.单纯的区别是钝器伤、锐器伤或火器伤一般不难,但要具体的认定是某一个致伤物形成的损伤确实有一定的困难,只有通过认真研究损伤特定的特征,结合现场所见来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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