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君、天关系,一直是董学政治哲学内部的一个重要问题。“以天制君”是董仲舒对皇权滥用的限制。实际上,董仲舒的“灾异谴告”说被看作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一套反专制、反极权理论体系。古往今来,人们大多熟悉董仲舒的“三纲”学说,甚至一些当代人还对其嗤之以鼻,却很少知道董仲舒其实还有“第四纲”,即“天为君纲”。朱康有教授《董仲舒“为政之理”的形上建构》一文论及君天关系。“圣者法天”,人主当“法天之行”。君王首先必须是德行最高者,“德侔天地者称皇帝,天佑而子之,号称天子”,才真正“配天”以立,从而能够“至德以受命”。如果“天子不能奉天之命,则废而称公,王者之后是也”,其“废”也是天意。天子非虑一家之安危,而当“加忧天下之忧,务除天下之患”。祭天活动中,天子也不只为自身的一己之利而祷告,“夫不自为言,而为庶物群生言”,这实际上是在给“最高领导者”加压,希望其担当起“宇宙之神圣责任”。很有见地,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