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行为
合法行为的相关文献在1979年到2022年内共计15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8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28311篇;相关期刊136种,包括法学、法制与社会、政法论丛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19互联网安全与治理论坛等;合法行为的相关文献由162位作者贡献,包括唐子艳、常鹏翱、李德勇等。
合法行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8311篇
占比:99.44%
总计:28470篇
合法行为
-研究学者
- 唐子艳
- 常鹏翱
- 李德勇
- 杨雪瑛
- 武剑
- 汪明亮
- 王河
- 赖隹文
- 陈文华
- Robert Smith
- 丁一鹤
- 丁以升
- 万珊
- 严浩仁
- 于前
- 于敏
- 何希道
- 余平
- 余怿
- 余翔
- 俞宏武
- 倪虹
- 傅凤鸣
- 傅孙久
- 元涛
- 兰秀云
- 冯晓青
- 冯静
- 凌福珍
- 刘俊
- 刘月利
- 刘林
- 刘烈忠
- 匡婧
- 吴丽娟
- 吴春雷
- 周小洁1
- 周帆
- 周玥宏
- 周羽
- 哈伯先
- 喻中
- 姜伟
- 孟大川
- 孟庆辉
- 宋红梅
- 崔拴林
- 崔维
- 庄颖
- 张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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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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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朝前,食盐生意被官府垄断的情况不少,但大都只是一种应急的临时政策。隋朝初年,天下逐渐安定,官府开放禁令。直到唐朝中期,私人采盐贩卖,都是合法行为。唐朝的盐,产量很大。从南到北的沿海地区,都有海盐出产,河东、关内等区域还广泛分布着盐池,四川的井盐也很出名。唐朝前期,官府也管理着一些盐池,但主要用于满足军国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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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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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民法理论中,对法律行为归入法律事实中的合法行为存在着争议.依据法律规范的构成理论,将法律事实中的行为区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并将法律行为归入前者,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将法律行为归入合法行为,也存在若干不足.如果从"民法对相关行为的态度"等角度出发,把"合法/被许可行为—违法/不被许可行为"的二分法改造为"民法许可/倡导的行为—民法既不倡导、也不禁止的行为—民法完全禁止的行为"等类型系列,则可克服前述二分法以及"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之二分法的弊端,能够合理解决法律行为在法律事实中的归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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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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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概述在英国合同法中,当甲实施不正当威胁或施加不正当压力,迫使乙订立或变更合同时,甲的行为就构成胁迫(duress)。胁迫有三沖类型:对人胁迫、对物胁迫和经济胁迫。对人胁迫是指甲以威胁乙及与乙亲近之人的人身安全的方式,与乙订立或变更合同。对物胁迫是指甲以毁损、占有乙的财产的方式,威胁乙订立或变更合同。经济胁迫是指甲以违反合同的方式,向乙施压,使乙同意变更合同(如支付额外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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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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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问题。为了平衡工业、城市化进程中关于生存与发展的一系列深层矛盾与两难抉择,我国出台了有关环境污染标准,符合这一标准的生产行为也是国家行政许可的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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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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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如何理解见义勇为见义勇为,国家法律没有专门对之进行解释与界定.《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里对于见义勇为的界定,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勇于救援,依法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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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秀云;
王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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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权国家进行海外军事行动受到多方面限制,执行海外军事行动任务时其行为可能导致相关权益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国际社会通常仅规定不法行为带来的损害责任,对于合法行为致损没有规定.本文从国际实践确实存在的合法行为致损情形存在的客观事实着眼,拟从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法治发展等方面简要分析海外军事行动合法行为致损应当具有可追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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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肖飞;
庄颖
- 《2019互联网安全与治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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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地域性电信网络犯罪如何治理,2015年被国务院列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重点治理地区的各地方都积极进行了犯罪治理实践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总结各地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文章通过对照中国治理经验与西方犯罪学理论,提炼出适合中国现实的电信网络犯罪治理思路,指出刑罚威慑理论、理性选择理论和控制理论在与各地电信网络犯罪治理实践对照之后,问题预设、概念和概念间逻辑关系都得到了提升。较提升之前的理论,提升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既可以治理已然犯罪人继续犯罪,也可以治理潜在犯罪人犯罪。二是犯罪成本概念扩展了一个维度,控制力量成为“超级控制主体”,“合法行为”从犯罪治理结果地位提升到治理手段位置。三是使用“三个不”逻辑框架分析犯罪成本、控制力量、合法行为三者间关系。总之,电信网络犯罪治理思路可以是:当控制力量强大且实施犯罪成本最高、收益最低,合法行为可以实现预期物质或精神收益时,潜在犯罪人和已然犯罪人实施犯罪可能性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