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52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27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2612篇;相关期刊317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人民检察、中国防伪报道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首届法律适用国际高层论坛、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等;合同诈骗的相关文献由536位作者贡献,包括郭跃、陈支农、何全民等。
合同诈骗
-研究学者
- 郭跃
- 陈支农
- 何全民
- 王勇
- 王坤
- 马忠勤
- 党颖
- 吴加明
- 吴学亮
- 吴徐晟
- 周子丽
- 周志进
- 周玲
- 周红瑜
- 姜亚兰
- 孙学华
- 安娜
- 张保平
- 张君
- 张澍
- 张童影
- 徐曼
- 曾细斌
- 李伟
- 李佳音
- 林智远
- 樊华中
- 水恒光
- 王萍
- 程雪梅
- 聂立泽
- 胡珂
- 胡胜
- 荀毅
- 许晓龙
- 谷荣
- 赵大利
- 车玉龙
- 迟旭
- 邹瑛
- 郭文政
- 陈宸
- 陈斐
- 陈春丹
- 陈要建
- 韩蓓
- 马小华
- 高猛
- 丁二
- 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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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了解,湖北省近年经济犯罪高发案件主要集中在非法经营、虚开骗税、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职务侵占等方面。在各类经济犯罪中,非法集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受损群体和受损金额占据较大比重。全省开展非法集资陈案化解专项治理,先后从全国20余省市抓获非法集资案件逃犯385人,化解处置非法集资陈案205起,新发案件同比下降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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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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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秩序法益在合同诈骗罪中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其在与普通诈骗罪的界分中具有独立的功能性地位。经济合同和人身专属性合同的区分,以及商主体和自然人个体的区分,虽然能够为两罪的界分以及“两头骗”案件的定性提供一定的标准,但这只是在经验层面对秩序法益外延的类型归纳,无法排除反证情况的存在。从“让交易主体按照自己意愿从事销售、购买等活动”的市场本质出发,秩序法益的核心内涵应是“市场主体对市场交易活动的自主参与自由”;在具体适用合同诈骗罪的时候,应将“被害人的财产处分自由以及对市场交易活动的自主参与自由”具体融入到构成要件的判断中,发挥秩序法益的限定功能,避免“对合同要求仅流于形式”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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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超;
杨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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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租房市场,长租公寓作为租房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迅速,然而有些长租公寓在运营中采取了“高进低出”“周期错配”“租金贷”模式,产生了很大的风险,这也导致长租公寓倒闭事件频发,不仅恶化了行业环境,甚至影响到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从长租公寓的运行模式及犯罪手段看,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公安机关应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长租公寓进行摸排,对发现问题的及时管控打击,规范“租金贷”平台,并做好群众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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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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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不法分子精准定位老年人的需求打造一系列的骗局和陷阱,打着养老旗号挂羊头卖狗肉,实施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分子骗老坑老花样繁多,而且隐蔽性和迷惑性较强。近日,中央十二部委组成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筑该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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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书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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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检近日印发了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加大追诉力度,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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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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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议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完善司法机关之间协商制度,明确规范各级政法机关的协商机制,为财物处置提供畅通渠道。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结构加速调整转型,叠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处置不良贷款抵押物、质押物是司法处置中最常见的路径。但一部分涉及不良贷款的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经营过程并没有做好法律风险控制,又因各种原因涉及刑事犯罪(主要有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偷税漏税等行为),致使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财产被公安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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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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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法治意识的增强,合同在我国市场经济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利用合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案件也日趋增加。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的犯罪形式往往隐藏在普通民事行为之下,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导致在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上争议较大。因此有必要对合同诈骗相关问题加强研究,全面把握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区分罪与非罪,减少司法办案中的争议,切实避免冤假错案。笔者以曾某合同诈骗案为例试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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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向春;
杜亚起;
赵景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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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力度,更好发挥办案指引作用,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经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以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为主题的第二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包括许某某、包某某串通投标立案监督案,温某某合同诈骗立案监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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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刚飞;
王利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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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担保公司在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金融现状中发展迅猛,有效缓解了民营企业的老大难问题,而一些借担保来行诈骗之实的非法融资公司也因此产生,形式上具备经营证件、签订履约合同、实施部分担保行为使得此类诈骗屡屡得手,不仅使民营企业经营雪上加霜,也给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和审查证据增加难度.因此,明确作案方式、廓清证明对象、清晰证明方式、运用数字化证明是依法认定并办理此类案件的核心与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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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磊;
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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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虚假理由租车后,伪造相关车辆证件与他人签订质押借款合同,以车辆为质押物骗取借款的,应当对前后行为进行整体综合评判,车辆出租方与资金出借人均为被害人,被告人行为构成一个合同作骗罪。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应当在车辆价值、借款数额当中择一重数额进行认定,不宜简单相加。对于查扣在案的涉案车辆,在处置时应当返还车辆出租人,对资金出借人的损失,应当责令被告人进行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