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秦漢時期,在各類户口、人名籍簿中,男、女依其年齡劃分爲大、小(使、未使)等幾個層級,大、小的區别在於課、役的徵發,而關於“使”與“未使”的確切含義,目前學界尚爭論不一,主要有“使役説”、“賦税説”兩种解釋。本文先溯源秦漢“使”字的使用,指出其有“役使”、“勞役”和“徭役”兩种不同的用法,又考查了秦漢簡牘中“使”與“未使”出現的場合,并不出現在自由民户籍中,而適用于爲官府勞作,得到其廩給的特殊人群。通過對秦漢口錢制度的回顧,認識到“使”與“未使”稱謂先于七嵗納口錢制度存在,其賦税含義是後來附加的,從而對“賦税説”提出質疑。“使”與“未使”没有課役含義,不適用于自由民户籍,但“使”字單用時,仍可指自由民的徭役。松柏出土53號木牘的“使大男”,即指排除免老、罷癃等特殊情况,可以真正去服役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