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经济转型期,缺乏约束的地方政府由于过度谋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由此直接引发政府的道德风险,在政府利益集中的城建领域这一风险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常置公共利益于不顾,通过公共权力的运用为自身谋利。必须构建一个对地方政府和官员既有动力又有压力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尽量减少或消除政府道德风险产生的内在根源,改革不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官员勤政和廉政给予足够激励,对官员从事道德风险活动给予足够的惩戒和约束,使道德风险活动的成本大于预期收益,使政府的利益目标与社会利益趋于一致,实现官员与民众之间的激励相容,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和谐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