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昆明市是云南省财政收入的重点市,1984年全市财政收入占省收入的34.5%,上缴省财政收入占全省收入的27.8%。可见昆明市财政收入的增减变化对全省收支有着重要影响。为了适应中心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在财政分配领域里放开搞活,从1985年起,省对昆明市的财政管理体制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办法,收入基数的核定是按1983年实际收入数,调减第二步利改税的电力、有色冶金企业的税收上划中央,增加卷烟专营利润下放地方和省下放商业二级站收入;财政支出是按1983年省分预算数。从1983年算起,按环比年递增6%,一定五年不变。这样每年财政收入除包干上交外,地方多收可以多支,少收了则少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