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英格兰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类型,主要由市场力量驱动,而继续教育学院作为英格兰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最主要机构,兼具豁免慈善机构与法定公司双重性质,因而英格兰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具有外部强力监管与内部高度自治的特点。从继续教育学院外部来看,英国教育部及其支持机构,包括教育和技能资助局,教育、儿童服务和技能标准办公室,学生办公室,通过为继续教育学院提供资源与支持以及强力监管来实现对继续教育学院的治理;慈善委员会通过谅解备忘录与英国教育部协调合作,共同监管学院;教育与培训基金会则直接关注学院治理人员的专业发展与治理能力提高。从继续教育学院内部来看,职责明晰与完善的治理准则体系,是实现其高度自治的重要保障。外部监管凸显经济属性并兼顾教育属性,内部治理则关注治理绩效与高质量发展,在内外部治理的协调互动中,学院不断取得平衡并实现“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