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地方志的定性决定志书的价值取向(功能)和内容、构成标准,直接关系到地方志工作的目标、方向、任务和方式的确定.当前,方志质量出现诸多问题,志书整体质量不高,其根本原因是对方志性质的认识出现偏差,即将方志的本质属性认定为资料性,将方志定义为资料性图书.由于定性失误,造成方志工作在指导原则、质量标准、工作方式、修志队伍等方面都出现问题.地方志实质上是以资料形式记述一定地域范围内历史与现状的文献性书籍.其本质属性是历史性,资料只是其表现形式,历史才是其本质.志书本质上是史书,而非资料书.方志编纂是对历史的编纂,而非对资料的编辑.地方志的这种本质属性是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自然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也是方志的存史功能决定的.而存史不等于就是保存大量历史资料,历史资料不等于就是历史.历史必须具备3个要素,即对历史事件、历史过程和历史发展因果关系的真实记录.三者缺一不可.志书既然用资料记述历史,当然要具备这历史"三要素".否则,就不是记述历史,而只能是保存资料.因此,必须改变过去那种以编辑资料的理念和方式来编纂志书的做法,要以编修历史的理念和方式来编纂方志,从历史编纂的角度来确定方志工作的指导原则、质量标准、工作方式、编纂人员,要加强对方志历史属性的宣传,增强方志编纂人员的历史意识和史学思维.这是提高地方志书质量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