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二款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水平大幅度提升,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猛增,随之而来的是各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数量急剧增加,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另一方面,近年来新型毒品在我国大陆地区急速蔓延,吸食毒品呈现出低龄化、娱乐化、大众化的趋势,使得毒品向社会的各个层面渗透、蔓延,当然公共交通安全领域也不能幸免,而且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猛增和新型毒品吸毒人数的急剧增加,吸食新型毒品的驾驶员越来越多,或者说驾驶员群体中吸食新型毒品的人数越来越多,这就造成了吸毒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越来越多,而且已经涉及公共交通安全领域的方方面面.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呼吁全社会都来共同关心这一社会问题,对吸毒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后果加深认识;同时希望引起相关决策者的重视,完善、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尽早控制住这一趋势.检测装置和仪器设备的采用,建议可采用进口成熟产品,或国内权威机构推荐的产品,如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与中科院下属企业北京中生朗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毒品唾液检测卡。实验室的仪器确认可采用GC-MS或LC-MS这两种毒品检测的标准方法,各地可根据自身条件选用不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