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科技管理研究》 >搞活企业科技开发机构的途径

搞活企业科技开发机构的途径

         

摘要

cqvip:要搞活厂办科技开发机构,必须使它们由企业机关的附属机构转变为一个有活力的、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行承包责任制,把完成研究开发任务,实现企业技术进步所作的贡献,同研究所及其职工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使权、责、利相统一。这样,研究所(室)就有一定的压力、动力和活力。近两年来,广州市化工、医药总公司等下属一些企业曾作过如下的一些尝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