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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国资律师事务所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地、市、州、县(区)司法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家资金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资所)是目前我省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形式。全省现有国资所234个,国资所专职执业律师1300多人,分别占总数的74%和72%。十多年来,国资所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中作出了突出贡献,也发展壮大了自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律师工作改革的深入,国资所的发展遇到了严峻的挑战,主要是现行国资所投资主体单一,运作制度缺乏活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制约了国资所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把国资所建设成为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独立法人,在稳定搞活国资所上实现新的突破,现就国资所产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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