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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实践哲学中的法和伦理

         

摘要

本文是曼弗雷德·鲍姆(Manfred Baum)教授2008年10月3日在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所作讲演的译稿.文中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一书划分成"法权论"和"德行论"的来由、理论根据和基础进行了分析,认为康德摧毁了传统的自然法学说,而把法权和德行全都建立在人的自由之上,视为人的义务的内外两方面.同样作为定言命令,康德的法权原则是分析命题,德行原则是综合命题,前者对人的目的不作要求,后者则要求人把人格和人性当作目的.但法权毕竟要以道德为前提和评价标准,而道德本身的评价标准则是从外部合法性向内部行动"转移"而来的,这是一个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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