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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活动中人身伤害侵权责任认定与法律适用——以《侵权责任法》第37条为视角

         

摘要

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定是平衡健身活动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侵权责任法》第37条虽然规定公共场所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未对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导致健身活动中人身伤害侵权责任难以认定与法律适用困难.只有明确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容,才能真正保护健身公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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