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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由、表现及影响:法的理由坍塌界说

         

摘要

立法是一种受利益取向支配的权力行为方式,功利主义以立法行为中确立法律理由的形式反映到法律上来。在利益取向与客观实际的允许程度不相适应时,这种法律理由就会成为被预置在法律中的死亡因子,导致法律理由坍塌,可以从法律、法律部门乃至法律体系上反映出来,这种现象在中外法律史上层出不穷,表现形式纷繁多样。现阶段,正在从授权立法上先行表现出来,从利益分配格局上反映出来,并可能引发相应的社会稳定问题。因此,适当地干预和救济正在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法治自我完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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