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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形象权的法律保护

         

摘要

运动员形象权的概念来自美国法,它是一种有别于隐私权、姓名权等人身权的无形财产权,美国有些州法将之规定为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世界各国关于运动员形象权的保护规定不一,主要有民法典关于人身权的一般规定及其类推适用,受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保护,独立规定形象权的国家很少.运动员形象利益是运动员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利益,在不同的项目、不同的运动员身上表现不同.运动员与经纪人、俱乐部、赞助商等关于运动员形象权开发方面存在利益冲突,运动员往往处于弱势,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子以调整.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并未规定独立的形象权,要顺应国际趋势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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