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之”字论

         

摘要

《尚书》“之”字用法分为三类:代词、连词和助词。代词用法含在双宾语句式中作间接宾语。连词用法限于表示并列,相当于“及”、“与”。助词用法最普遍,含相当于“所”的用法、作定语后置记号的用法、作宾语前置记号的用法,还包括作语垫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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