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行为应纳入危险驾驶罪

         

摘要

我国公路交通基础建设公路里程直追美国,超过日本,居世界第二位.汽车制造业处于高速发展期,汽车拥有量居世界第二位.同时带来了各种危险驾驶行为,毒驾行为引发的危害后果对公共安全秩序及法益的保护,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从毒驾的社会危害性;毒驾引发严重危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分析,将毒驾入刑有利于遏止毒驾的即遂状态由抽象危险犯向实际结果犯转变.可以有效地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打击毒品犯罪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毒驾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以危险驾驶罪处罚,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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