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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立法发展与困境

         

摘要

2012年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为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难,确立了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强制作证、拒绝作证的处罚、证人补助(偿)制度,完善了证人保护制度。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立法指导思想的顾此失彼,司法机关对证人出庭作证在认识上的偏颇,以及配套制度的缺失,可能让缺乏系统化和科学性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发挥效用,其立法意旨难以实现。在《修正案》的实践中,我国应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社会环境乃至政治环境,让证人真正出现在法庭上,让证人的当庭作证不再变成"审判秀",而能对控诉、辩护和裁判都产生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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