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北社会科学》 >刑法中行为论的源流、学说与定位

刑法中行为论的源流、学说与定位

         

摘要

对刑法中的行为进行源流、学说与定位的探索,具有对理论与实务的双重推动作用.在行为的诸多概念中,应将社会行为论确立为我国刑法通说.构成要件中的行为要素可采用"构成要件该当行为"这一表述.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关系表现为:行为是实行行为的前提、行为是实行行为的要素、行为不一定是实行行为、实行行为是限定的行为.行为的体系性定位有行为说与构成要件说之争,行为说主张将行为排除在犯罪论体系之外,更具合理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