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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与土地国有制的法典化

         

摘要

春秋战国时代的社会转型,走的是自上而下的渐进式历史路径,其土地关系的改变,是以西周土地所有制及其分配方式为基础的。关于西周的井田制,都是以人量地、以地算人和以人征“军赋”、征“田租”的单位,其所耕之田都是国有,由官府授予。随着社会结构变动,新兴贵族化家为国,领土国家渐次形成,原来的宗族贵族土地所有制发展为领土国家所有制,原来的“国人”“野人”统一成为领土国家的编户齐民,都是国家授田的对象,授田的标准依然是百亩,只是亩积有所扩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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