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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与融合:选修课设立的双重依据

         

摘要

只有当持不同社会价值取向、来自不同文化背景、具有不同学习需要和个性特征的学生同时对某一所学校寄予学习期望时,或者当持有不同教育价值取向、具有不同文化优势的教师同时在某一学校内要求实现课程理想时,亦即学校必须承担差异融合的功能时,学校才可能设立真正意义上的选修课,以满足不同学习者或教育者的共同和特殊的学习或教育需要.差异和融合同为选修课设立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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