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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理学”的学理建构——以解析《乐记》中的艺术形态理论为例

         

摘要

儒家艺术文献《乐记》,是中国艺术学理论的重要本土资源.艺术学理论(“艺理学”)强调综合、整体、宏观研究艺术,先秦的综合艺术——乐无疑是重要的研究对象.《乐记》如何认识乐的艺术形态?包括如何认识乐的整体形态,如何看待下位艺术的音乐、舞蹈?以往研究虽有注意却未曾在学理层面深入探讨.文章从“音乐形态”“舞蹈形态”“乐形态”三个层面把握《乐记》的艺术形态认知,为艺术学理论的学科建构提供借鉴和参考.以此为基础,该文认为《乐记》中的乐形态论析,属于艺术学理论的探讨,与美学研究和音乐形态学的分析不同;乐文化的整体研究应该以乐形态的整体存在为前提;艺术学理论是一种视野,也是一种方法,其意义和价值不光体现在广度上,更应该在研究的深度上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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