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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上错误制度的重新构造

         

摘要

私法上错误制度的理论基础为校正正义。错误制度的模型构建要实现保护弱势商谈方以及防止机会主义行为。错误制度对错误的程度要求重大而且对于错误方与非错误方均应当有要求,而且要规定错误制度排除适用的情况。PICC和PECL对此作出了恰当的回应。根据对错误制度的理解,应当对我国的重大误解制度进行改造,未来民法典对此要进行重新的立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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