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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承认与执行外国环境损害赔偿判决条件探析

         

摘要

由于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数量有限,中国主要是依据民事诉讼法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来承认外国环境损害赔偿判决。然而,民事诉讼法和各双边条约规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条件不一致,司法实践对无条约关系的国家的判决要求以事实互惠为基础,使中国现有制度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基于此,中国有必要采取下列做法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放宽互惠的认定条件,加强公共秩序原则的作用,强调欺诈例外等程序公正条件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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