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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把家长满意度作为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最主要依据的质疑

         

摘要

近年来在教育实践中,一些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将家长满意度作为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最主要的依据。这与国家对幼儿教育财政投入不足、质量监管不力所导致的一些幼儿园异化为营利性机构有关。由于家长一方面缺少有关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与特点的系统科学知识,缺少良好的社会氛围支持,无法把握幼儿发展的真正需要,另一方面受制于幼儿园有限的开放时间与活动,不可能获知有关幼儿园教育过程的全面信息,他们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评价不可能全面、准确、客观,甚至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将家长满意度作为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最主要的依据,由此易使幼儿园教育价值发生偏离和错位。幼儿园举办者应正确看待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的有限权力,政府应加强质量评估和监管,园长和教师应坚守职业良心,家长应自觉提升教育素养。只有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帮助家长形成正确的儿童观和科学的教育观,才能促使家长正确行使教育评价的权利,同时尊重其他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幼儿参与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的地位、作用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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