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税务与经济》 >我国保险税赋和课征方法质疑

我国保险税赋和课征方法质疑

         

摘要

我国保险业发展举步维艰一部分归因于对保险税收立法的严重滞后,以及由此导致的税收在刺激保险业发展上的软弱无力。一方面,对保险公司实行的高税负使其加大了保费中的费用因素,将税负通过提高保费的方式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另一方面,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关保险费和保险赔款也缺乏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致使整个社会的有效保障水平下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