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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机舱集控室防噪声设计现状及其改进意见

         

摘要

<正>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我国运输船舶噪声标准(JT4617-82),对于无集中控制室的机舱,推荐的噪声级允许值不得大于90dB(A),有集控室时,允许值可增加到110dB(A)。目前钢质机动船舶,多以柴油机作推进主机和发电机,故机舱噪声级一般为100dB(A)至110dB(A)。因此,按上述标准,机舱都需要设置集控室。集控室内推荐的噪声级允许值低于75dB(A)或者低于ISO规定的噪声评价曲线NR70。但是,近年来建造的内河船舶机舱集控室的室内噪声一般在80dB(A)左右,不符合以上标准。本文根据目前内河船舶集控室防声

著录项

  • 来源
    《船舶工程》 |1987年第2期|32-34312|共3页
  • 作者

    许士桐;

  • 作者单位

    长江航运科学研究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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