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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白鹿原》中的“儿媳”角色处理

         

摘要

一、被压抑的"儿媳"形象为第二性的女性,从"女儿"成长到"媳妇"再到"婆婆","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道德规范始终使她受制于男性束缚之下。同时,儒家文化讲求孝道,这就赋予女性以"母亲/婆婆"的身份管束儿女、儿媳的权力。"儿媳"是已婚女性面对公婆的一种身份,且只有面对公婆时这种身份才有其实质意义,这一身份预示女性开始失去父母保护、接受他人管束。最可能依靠的丈夫尚未在家中获得绝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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