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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民主与社会正义——竞争法的深层底蕴

         

摘要

竞争法的价值追求不应该止于传统的自由和竞争理念,还应当审视自由和竞争之后的深层价值追求:经济民主和社会正义。经济民主是指经济领域内的民主。经济民主理念促使竞争法突破竞争者中心主义,关注多元主体的参与机制,突破禁令模式走向限制强势与扶助弱势相结合的机制。社会正义在经济领域具有特殊的涵义。由于自由竞争无法满足社会正义的要求,需要由政府等公共权力作为社会公意的代言人。政府应从社会正义原则的要求出发在遵循辅助性原则和民主性原则的前提下,为市场竞争制定有效的规范,维护弱势经济主体的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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