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法学》 >论空难致第三人的精神损害赔偿

论空难致第三人的精神损害赔偿

         

摘要

空难致第三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有三种类型。在空难致基础权益受损的地(水)面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类型中,国际和国内立法采不同态度,其请求权基础通常是财产权、生命权、健康权和其他人格权等。空难致第三人的纯粹精神损害赔偿类型是一种"需证实的精神损害",索赔实践极其困难,有着非常严格的构成要件要求,英美法系将其作为独立的诉因,大陆法系则通常以身体健康权为请求路径。在空难致受害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类型中,国内外立法和司法对这种"可推知的损害赔偿"是广泛认可的,且通常以身份权益作为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但有关近亲属的范围差异较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