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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效益评价

         

摘要

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指由城市政府委托特定机构。依照法律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对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并予储存,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确保城市政府切实垄断土地供应的一种管理制度。上海市于1996年11月15日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土地发展中心。开展城市土地储备工作。此后。杭州、厦门、南京、青岛、广州、郑州等城市相继成立了城市土地储备机构。迄今为止,全国已有1000多个市县建立了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当前,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有四种典型的运作模式,它们的效益如何,如何进行定量分析,是非常值得探讨的。本文拟通过建立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效益进行综合评价。以期对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理论做有益的补充。对城市土地储备工作的开展提供实践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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