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建筑经济》 >政府管制:公共建筑强制保险的制度安排——“5·12”汶川特大地震引起的反思

政府管制:公共建筑强制保险的制度安排——“5·12”汶川特大地震引起的反思

         

摘要

由于公共建筑致害的特殊性,民法通则与国家赔偿法在很多时候并不能提供有效的救济,受害人的损失如果无人问津,将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在已有的法律救济类型上进行扩张,使公共建筑致人损害救济除了主要依据现有的民事救济外,还可以通过责任保险制度以及公共建筑质量工程保险的建立,来完善公共建筑致人损害的救济体系。其中,政府管制的介入和推动将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