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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门诊病历管理之对策

         

摘要

门诊病历是当前病历管理的难点之一.对医疗机构而言,病历不仅是记录医疗行为最直接的证据,而且可以为医疗、教学和科研提供丰富的信息,但将其全部保管起来,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巨大,成本太高,但不保管病历,又恐日后发生医疗纠纷诉讼时苦无证据.(以下简称)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医疗机构建有门诊病历档案的,其门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诊病历档案的,其门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也就是说各医疗机构可依实际情况制定门诊病历管理制度,门诊病历可由医疗机构保管,也可由病人保管.依据此,笔者提出了三种对策,并对每一对策的优缺点予简要评析,以供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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