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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情节不宜披露过细

         

摘要

7月4日上海商报5版《伪造“处女”组织卖淫,深圳“老鸨”被判15年》一文中,对老鸨如何伪造处女的细节进行了过详的披露,如:“向卖淫女传授用海绵沾黄鳝血塞进阴道冒充‘处女’,以此来收取高额‘开处费’”等等。窃以为这类细节的披露过细过详,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者学习效仿,媒体无意中充当了“教师”,岂不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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