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学术研究》 >岭南人文图说之十八——自梳女

岭南人文图说之十八——自梳女

         

摘要

自梳女是清末民初盛行于珠江三角洲的一种习俗。据《顺德县志》记载,过去女子出嫁,须由母亲束髻,立心不嫁者则履行一定的仪式自行束髻,称“自梳”。仪式通常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妇女聚居的“姑婆屋”内举行,当事者须预先准备新衣鞋袜镜头及香烛酒肴,并以黄皮叶煲水沐浴,设供拜观音,立誓永不婚嫁,然后由年长的自梳女将其辫子梳成发髻,换新衣新鞋,向其她姐妹一一行礼,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