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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山村的愤怒、法律与正义——社会转型背景下的农民维权抗争

摘要

中国近年来的频发的农民抗争已成为亟需迫切研究的社会议题,较多的研究者往往"就事论事",仅从政策、法律、权利甚至具体到信访和司法制度等宏观或现代规则入手观察而未论及到乡土社会深处.笔者亲历广东省侨山村农民罢免村官的抗争事件,以民族志研究方法的微观视角发现了该事件的进程除了诉诸于法律与权利的"显线"之外,还存在另一条"隐线",即乡村的地方性知识也被成功地转化为动员资源而为乡村精英所掌握利用,农民在抗争中呈现出了对乡土规则与现代规则高度灵活地选择性交替运用.笔者以该抗争事件为线索,试图揭示中国乡村处在作为价值取向的现代性与作为策略的乡土性的特殊处境,探索了农民抗争者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策略、实践、机制和逻辑,并以该视角来对农民集体抗争行为作出不同的解读.抗争在村民中营造了一种反思的氛围,这种氛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它将所有的侨乡村人带到了一个共同面对的话题上,即如何表达他们自己,如何让他们的行动看起来合情合理,这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他们如何看待他们自己及他们的文化,他们需要从文化中搜寻能为自己所用的概念。透过凝聚全村的抗争,侨乡人窥见其文化中某些“闪光点”,如“文明”、“敬祖”、“重教育”,文化自觉不仅指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还指自我创建,侨乡村人在抗争中对自身文化的审视,让他们有可能将自身文化按照新的时代需求建构起来,是文化让人适应了这个世界。此外,这样的文化自觉也就是一种文化资本的建构。布迪厄将资本分成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及文化资本,而文化资本在他的资本概念体系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它解构了文化场域中非功利性的神话,布迪厄将文化看成一种资本,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虽然早期的文化进化论也有文化当做人类学适应自然的手段,功能主义者则也将文化当成一种特定功能实现的“手段”,但是这两者论述的作为手段的文化都是被动的,固定的一面,而布迪厄却突出了文化主动的、创造性的一面。曾经,村民虽然长期浸淫在侨山村的客家文化中,但却从未产生自觉,也从未想到他们的文化能够用来达成某个目标,但这场抗争的胜利却促使他们了经历了文化自觉,并且建构了属于其自身文化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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