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与不伤害原则的中国传统道德哲学辨析

摘要

西方生命伦理四原则中的"行善原则"和"不伤害原则"传入中国后,不仅被分别改为"有利原则"和"不伤害原则",并且改过后的两个原则在中国生命伦理学界有时又被合二为一地称为"有利与不伤害原则",这样一种变化和整合并不仅仅是经由中国学者的翻译和诠释不同而造成的,而是在其背后蕴藏着某些深层次的中华文化、民族心理、中国哲学和道德哲学的因子.本文便是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国传统道德哲学的背景下对"有利与不伤害原则"和"有利无伤原则"的思想特质和辩证运思进行一种探索性的辨析.中国传统道德哲学中老子"利而不害"、墨家"损而不害"以及李贽"万物并育,原不相害"的观点,既道出了"利物而不害物"的自然法则,也按揭了"利人而不害人"的道德准则,其蕴涵的道德哲学智慧和伦理道德境界更是令人折服.而具有哲学运思的"利害之辨"在自然主义、心理学、经验论和方法论上呈现出利、害、不害等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时,道德哲学上的"利害之辨"一方面在人性论或人情论以及心论中得以呈现,另一方面在利害与义利、仁道、善恶、德法等之间的关系上建构了义、利、害相统一的"义利-利害观".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