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悔
反悔的相关文献在1995年到2022年内共计9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文学、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7篇、相关期刊77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中国工人等;
反悔的相关文献由83位作者贡献,包括杨学友、马薇薇、任建新等。
反悔
-研究学者
- 杨学友
- 马薇薇
- 任建新
- 刘业林
- 吉安
- 张彦婕
- 杨子
- 章法
- 赵怡
- 陈影珊
- 丁辑
- 丛林
- 于书凡
- 于敏
- 何云卿
- 傅雯
- 全景
- 冯仁强
- 刘志军
- 刘晓艳
- 刘用军
- 刘若离
- 刘荣
- 单丹霞
- 叶扬
- 吕泽华
- 吴诗佳
- 吴诗佳1
- 吴鹏霄
- 周银福
- 姚舟
- 姜贻斌
- 孙佩燕
- 宋永洁
- 席珺
- 张一驰
- 张勇
- 张宁
- 张宏宇1
- 张诗韵
- 徐剑锋
- 易怀丽
- 本刊编辑部
- 李丹崖
- 李云龙
- 李德勇
- 李松杰
- 李清浅
- 杨冬
- 杨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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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以农;
张一驰;
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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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全面实施以来,被追诉人反悔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关注的重要问题,反悔现象对制度本身的运行和检察机关主导职能的行使均产生了负面影响。检察机关可从保障被追诉人自愿性和加强程序适用简化性两个角度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应对,从而降低反悔率,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生根,实现“传道”“救心”的制度价值。此外,从制度层面探索上诉权的限制,建立法律帮扶体系,在应对反悔问题上具有建设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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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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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您好!我因为家中有事,上个月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单。第二天,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在审批栏签署了同意,批准我三十日后正式离职。在这期间,因情况有变我不想辞职了,于是向公司提出撤销辞职申请,公司却回复,由于辞职单已签发且辞职流程已经由总部审批,辞职状态无法更改。请问:我提出辞职反悔后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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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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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劳动关系管理实务中,有关员工辞职的问题一直颇有争议,比较常见的情形有:员工递交了辞职信,但用人单位不批准、不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员工递交了辞职信要求立刻离职,用人单位怎么办;员工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信,用人单位声称没收到、不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员工递交了辞职信后又反悔、想撤回,用人单位不同意怎么办等。争议焦点各种各样,不胜枚举。本文结合案例,就劳动者辞职权进行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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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泽华;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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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学术观点、规范分析以及实践声音三个方面探析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中国定位与特征问题,可为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践行与未来发展提供统一性的理论与实践指导。分别从合意模式与诉讼分流模式、平等武装与职权主导诉讼构造、协商裁量与法定原则、认罪为主与真实发现、有效辩护与自愿性保障以及诉讼效率与司法公正的六对理论学说的对立性分析与研判,提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程序分流机制。应该遵循法定主义原则而不是裁量适用原则,仍应追求实质真实目的而不是围绕供述的追诉机制,不是推行有效辩护的主要动力,而是确保"自愿性"的保障制度,不是可随意反悔的程序自由主义,而是严守规则的程序规则主义等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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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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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赵四珏与李凤芝系同村村民,赵四珏家的承包地与李凤芝宅基地房后身相邻。李凤芝早年只开前门进出,2015年春,李凤芝为出行方便,打算在房后开一条小道用于通行。与赵四珏商量占用其一块承包地未果后,李凤芝找到村委会书记帮助做工作,经村委会出面协调,赵四珏、李凤芝签订了《占地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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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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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典型案例前些年,由于大家都外出打工,土地搏荒无人耕种,我承包土地耕种,当时签订的承包合同是15年。这些年我建大棚,搞农业生产,已经把承包地的地力增肥了,沟渠修好了。离合同到期还有七八年时间,但当初的承包户找到我,认为该合同未经公证无效,要提前收回承包地,请问,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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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在农村,人们通过口头协议互换承包地的情况十分普遍。那么,这种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前不久,德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赖甲与赖乙系同村村民,双方口头协商同意互换部分承包地,土地丈量互换后,双方各自耕作。2016年初,赖甲反悔要求改变互换协议,并恢复耕作原承包地,赖乙不同意,赖甲便在更换前的承包地上耕种。赖乙知道后将赖甲在田地上耕种的水稻、生姜拔除。为此,双方发生激烈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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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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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人以遗嘱或遗赠方式将财产遗赠给他人后,由于生活变故等原因而不如意,此种情形下可否反悔?2020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告诉我们,至少下面4种情况,老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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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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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盼子成婚的父母经常会说这么一句话,"等你们结婚,我那套房子就送你们"。有时因为实际情况的变化,父母想要反悔可以吗?答案是肯定的,虽说世上没有"后悔药",但赠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反悔"。[案例]早在2018年时,老郑与儿子小郑和儿媳小王三人到房屋登记部门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老郑将名下一套房屋出卖给小两口,房屋成交价格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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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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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为缓解长孙小赵婚后的住房困难,赵老先生于3年前将一套较大而积住房赠给了小赵的父亲即自己的二儿子赵先生,后来又办理了过户手续。然而如今,病痛缠身的赵先生老两口却眼睁睁地看着这不孝儿孙远离了自己,再也不登门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