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债权
劳动债权的相关文献在2004年到2021年内共计9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9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683篇;相关期刊79种,包括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法学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第二届重庆律师论坛、第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等;劳动债权的相关文献由97位作者贡献,包括黄良军、张洪霞、张苏弢等。
劳动债权
-研究学者
- 黄良军
- 张洪霞
- 张苏弢
- 张迎秀
- 杨柳
- 聂露
- 邵磊
- 丁亮
- 仇家明
- 冯建勇
- 刘同战
- 刘太活
- 刘怡琳
- 刘文
- 刘芳辉
- 刘莉亚
- 刘誉泽
- 刘锦城
- 印丽雅
- 危浪平
- 司晓明
- 吕蓓
- 周多
- 周贤日
- 周锦玲
- 姜丽丽
- 孙峰
- 孙德升
- 孙树成
- 孙良泉
- 孟强
- 孟秀丽
- 季明丽
- 尤莉
- 廖强
- 张保国
- 张化平
- 张志坚
- 张旭阳
- 张瑾
- 张舸
- 张钦昱
- 彭真军
- 彭雪梅
- 戚君
- 文召辉
- 方忠宏
- 朱世庆
- 李东霖
- 李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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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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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转入破产程序的案件,劳动债权债权人申请恢复执行的,法院将依据执行阶段的先后顺序清偿恢复执行债权.由于劳动债权涉及众多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有学者主张在执行阶段优先偿还劳动债权,以解决"保护劳动者,保障生存权,维护社会秩序"的问题.但该主张忽视了劳动债权优先权的法定条件是进入破产程序,未谨慎考虑到劳动债权亦属于金钱之债,容易引发法律条文冲突,并且影响在后债权人的利益.目前劳动债权的受偿仍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研究执行无法转破产案件中劳动者工资之债的分配顺序,切实助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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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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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留置权适用的条件,《物权法》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三角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诉卢海云返还原物纠纷案"中,将劳动债权排除在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之外,笔者赞同其结论,但认为其部分说理仍有待推敲.本文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一条关于留置权设立条件的规定,结合本案,从"合法占有"、是否"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两个方面进行讨论,排除留置权在劳动债权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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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
魏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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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债权作为法定优先权,其享有主体不应局限于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主旨在于实现劳动者的生存权,它既是私法保护的权利,也是公法保护的权利.破产清算启动机制单一、审判流程繁琐、衔接机制残缺、清偿序位机械,导致现实生活中对劳动债权保护不及时、不高效、不周延、不科学的困境.对此,应明确赋予劳动者、企业高管破产申请权,实现程序启动的多元化.通过转变程序至上的观念,积极发挥破产管理人核心作用,实现程序效率的提升.在破产法之外应建立破产欠薪保障基金,以达到其与破产法的有机对接.劳动债权在清偿顺位上可以超越担保物权,但应是有条件的例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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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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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对于劳动债权在破产清偿中的优先权问题,规定还比较笼统,不够具体明确,所以在实践中遇到不少的问题.笔者建议,通过进一步立法,为完善破产法律制度,以及平衡各类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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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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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为社会影响重大,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中,职工安置问题一直是一项艰难的、必须做好的任务.企业在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问题中一定要足够慎重,稍有不慎便会造成群体性事件.本文简单阐述了破产清算各步骤对于劳动之前的保护、企业破产程序中对劳动债权的保护范围、企业破产程序中对劳动债权保护的不足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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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浪平
- 《第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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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中国正处于新旧破产法体系交替时期,通过司法实践和调研发现,《企业破产法》新制度的引入和原有规定有较大调整,司法标准难以把握,破产案件审理难度加大.笔者从法律制度的内在和谐与实施效果出发,将劳动债权层次化并将其区分为一般劳动债权与经登记的劳动债权,结合《企业破产法》第132条的立法本意及司法实践中实现劳动债权所面临的新问题,建议从立法层面依劳动债权的层次及登记公示与否对其受偿顺序进一步完善;从司法方面规制清偿劳动债权破产财产的顺序,限制优先受偿劳动债权的范围,设置劳动债权人对担保债权的无效或请求撤销的权利,完善劳动债权的有限优先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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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化平
- 《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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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6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破产法》在制度设计中引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重整制度.重整制度也称破产保护制度,是一项有效保护发生债务危机企业的制度,代表了现代国际破产法发展的主要潮流.新《企业破产法》由此也被称为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法律.在国家倡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新形势下,利用破产法律程序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和审理破产案件,成为各地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律师办理破产业务也已经成为一项主要业务.但鉴于《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则性,对在破产重整中涉及职工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债权等诸多事项,司法实务中均有不同认识和处理方式,笔者就此提出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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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有容发展有限公司
- 公开公告日期: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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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种基于债权债务平账确认系统的债权债务平账确认方法,依次包括如下步骤: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远程设备录入数据和注册,服务处理终端接收数据并生成三数组进行存储,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远程设备录入债权信息,通过摄像装置同时拍摄票据图像,查询匹配数据后将拍摄图像按照此次债权对应的平账单据和所有票据的尺寸进行图像分割,得到多个子拍摄图像,进行子拍摄图像识别,获进行匹配比较,关联构成新的四维组并发送确认后邀请债务人或债权人进行确认,审核通过后台支付尾付款,系统结构简单、确认方式智能、快捷、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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