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
刑讯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1年内共计11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史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7篇、相关期刊94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山东警察学院学报等;
刑讯的相关文献由113位作者贡献,包括张建伟、徐忠明、李超等。
刑讯
-研究学者
- 张建伟
- 徐忠明
- 李超
- 王伟
- 张一轮
- 张鸣
- 李睿
- 杜金
- 王志强
- 王新环
- 王立民
- 胡裕岭
- 蒋铁初
- 马可
- 丁朋周
- 严锐
- 于晓青
- 何帆
- 何润泉
- 何邦武
- 冯卓慧
- 刘文鹏
- 化耀民
- 南堰
- 卜安淳
- 叶涛
- 周会蕾
- 周振
- 周晴
- 大野泰治
- 姜小川
- 姜新
- 孙世豪
- 孙家红
- 孙车龙
- 封丽霞
- 尚绪芝
- 岸边
- 巩富文
- 康黎
- 张传读
- 张傲
- 张傲1
- 张光辉
- 张志伟
- 张晓瑜
- 张洁
- 张生
- 张翅
- 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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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梦;
苏凤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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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以被告人口供为重要定罪依据的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盛行.但刑讯作为一项制度,又有着其存在的依据和规则,在中国古代,刑讯是要按照规则来进行的,有其限制性规定.针对中国古代刑讯制度不可随意评价,而应从其具体制度进行细致分析.唐代刑讯制度较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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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家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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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传统律学对于刑讯已有“棰楚之下,何求不得”的理性认识,不提倡恣意刑讯.作为律学家的沈家本对历代拷囚之法进行翔实考证与爬梳,其立基传统律学,关照历史事实,支持法定刑讯,批判法外刑讯.然而,在清末修律中,沈氏并没有拘囿于“刑讯不得已”的固有观念,却有意展现“不准刑讯”的激进之态度和倾向.作为修订法律大臣的沈家本成为倡导全面立即废除刑讯“速废派”的一员,与主张先民事后刑事的“缓废派”产生激烈论争.沈氏观念的嬗变虽是迫于修律需要和身份转换的外在情势,但亦有传统律学的内在智识伏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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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裕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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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讯问是古今刑事证据调查中最为重要手段之一."刑讯""拷讯"与刑讯逼供的词义不同,现今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法制史等学术研究中却多有混用现象,在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中应当予以明晰.古之"讯问",多指用刑具审讯,与今之刑讯逼供近似,称之为"拷讯"似乎更宜.刑事证据调查技术的不足,是"拷讯"或刑讯逼供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内在原因.晚清至民国,受西学引入影响,中国讯问制度逐步抛弃肉刑,走向科学化、专业化的现代发展之路,"拷讯"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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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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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风雨如磐的斗争岁月里,关押在军统重庆集中营白公馆、渣滓洞等处的300多名革命志士,凭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顽强的革命意志,战胜了敌人残酷的刑讯折磨,经受住了高官厚禄的诱惑。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们大义凛然,舍生取义,谱写了一曲高亢的生命壮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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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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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审判观。1.慎刑悯狱。儒家认为“惟人万物之灵仁者,爱人”。慎刑悯狱原则可追溯到周朝,极大地影响了儒家思想。《周易》记载:“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尚书》记载:“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慎刑悯狱原则体现为:(1)限制刑讯。皆先,刑讯非不得已不得使用。其次,规定刑讯手段和过程。(2)严格死刑核准权。通过严格的复奏制度控制死刑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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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裕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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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讯问是古今刑事证据调查中最为重要手段之一。"刑讯""拷讯"与刑讯逼供的词义不同,现今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法制史等学术研究中却多有混用现象,在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中应当予以明晰。古之"讯问",多指用刑具审讯,与今之刑讯逼供近似,称之为"拷讯"似乎更宜。刑事证据调查技术的不足,是"拷讯"或刑讯逼供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内在原因。晚清至民国,受西学引入影响,中国讯问制度逐步抛弃肉刑,走向科学化、专业化的现代发展之路,"拷讯"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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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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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一系列冤假错案接连曝光,且存在一个共同特点,即案件在侦查阶段存在刑讯逼供.如何有效规范侦查讯问行为、遏制刑讯逼供,成为各界高度重视的问题.各地司法机关纷纷开始侦查讯问方式的改革与创新,以期在侦查环节遏制刑讯逼供,防止犯罪嫌疑人在受到刑讯后作出违背自己意志的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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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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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古以来,刑讯制度就是刑法中的重要环节.在我国漫长的法制史发展进程中,刑讯制度跟随着朝代的变迁而变化,而唐朝是我国历史上曾经最辉煌而开明的王朝,其高度发达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也使得刑讯制度变得不那么严厉.本文从《唐律疏议》中对于刑讯制度的规定探讨唐代立法技术的优越性与人治并存的缺陷,体会古代中国法制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