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人
出质人的相关文献在1995年到2022年内共计13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0篇、专利文献391821篇;相关期刊95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与经济(上旬刊)、政法论丛等;
出质人的相关文献由133位作者贡献,包括叶昌富、李军、蓝寿荣等。
出质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91821篇
占比:99.97%
总计:391951篇
出质人
-研究学者
- 叶昌富
- 李军
- 蓝寿荣
- 丁伯顺
- 丁辉生
- 亦云2
- 何敏
- 余胜亲
- 余道业
- 倪莲
- 冯建平
- 刘家梁
- 刘翔玲
- 刘胜红
- 刘鹏
- 卢克贞1
- 史晓娟
- 同利平1
- 吕景胜
- 吴亚娥
- 周一平
- 周伦军
- 周学峰
- 周柯
- 唐弦
- 唐成华
- 姚红
- 姜亚兰
- 姜发根
- 孙国楠
- 孙宝民
- 孙淑云
- 孟昭稳
- 屈芥民
- 张文河2
- 张旭昕12
- 张昊
- 张理
- 张章旺
- 张耕
- 张连义
- 张顺荣
- 张鹏
- 彭彤
- 彭晶瑶
- 徐伟
- 徐友梅2
- 徐宏伟
- 徐廷尊
- 战秋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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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新雅;
李瑞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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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新兴融资业务,因手续方便、流通性好和快速融资等特征受到许多上市公司的青睐.但是,股权质押在金融市场上蓬勃发展的同时伴随着很大的风险性,尤其近年来大股东频繁爆仓,多数金融机构的股权质押贷款业务遭受损失.因此,通过探寻我国股权质押市场现状,分析金融机构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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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显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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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现有的法制体系内,股权质押是切实可行的,尤其对商业银行与各大中小企业来讲,股权质押更具有一定的特殊意义。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股权质押因其自身所具有的特性存在极大的风险。故此,处于设质双方当事人中的质权人必须充分认识到股权质押贷款所存在的风险性并事前进行充足的风险防范,以确保在设质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下文就股权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展开了详细探讨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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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碧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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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定期存单设定权利质押的贷款业务中可能出现贷款先于存单到期的情况。从法律规定层面分析,质权人单方面提前支取定期存单实现债权并不存在障碍。从法理层面分析,质权人能否提前支取定期存单实现债权是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虽然提前支取定期存单会使出质人丧失未来获取相应定期利息的权利,但提前支取亦是处分定期存单的一种正当方式,质权人正常行使质权的结果应由出质人承担,存单未到期不能成为出质人迟延履行担保义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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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利平1;
亦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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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背景案例2013年9月12日,工商银行某支行与鑫海公司签订《商品融资合同》,约定由鑫海公司向工商银行借款8500万元,借款期限为7个月。双方约定鑫海公司为此提供质押担保、质物,并交由邮政速递物流某分公司(以下简称速递分公司)进行监管,由其出具保管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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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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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融资需求也在逐渐的膨胀。而股权质押作为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市场中诞生的产物,有着其独到的融资优点。但是,因为我国金融市场相对比较落后,与之配套的股权质押制度与法律跟不上市场的变化。加之股权本身的价值又处在不断的波动当中,这些因素使得股权质押在操作上具有极高的风险。本文通过研究股权质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研究,研究股权质押风险的类型与特征从而为风险控制的手段与策略提供参考,推动国内股权质押理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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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雁飞;
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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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银行实务中对保证金的设立和使用存在不同的理解,必须澄清认识误区,规避可能的风险新常态下,随着银行综合化经营向纵深推进,保证金在银行业务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银行实务中却对保证金的设立和使用存在不同的理解。为了澄清认识误区,规避可能的风险,本文尝试对保证金质押相关法律问题予以分析,以期对银行实务工作有所裨益。保证金的相关规定与性质现行法律法规对保证金并无清晰明确的定义,甚至没有太多法条对其进行规定。关于保证金的规定仅见于2000年12月13日施行的《最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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