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法
冲突法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33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14篇、会议论文16篇、专利文献97332篇;相关期刊199种,包括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法学家、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2011年“国际私法全球论坛”、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等;冲突法的相关文献由314位作者贡献,包括杜涛、杨利雅、闫卫军等。
冲突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97332篇
占比:99.66%
总计:97662篇
冲突法
-研究学者
- 杜涛
- 杨利雅
- 闫卫军
- 于飞
- 周琳
- 张春良
- 徐伟功
- 李双元
- 杨长海
- 顾海波
- 司文(译)
- 屈广清
- 李冠群
- 杜涛(译)
- 杜焕芳
- 江保国
- 肖永平
- 裴普
- 许庆坤
- 赵恒宇
- 郭玉军
- 丁利明
- 于志宏
- 何其生
- 冯亚平
- 司文(译)3
- 吕岩峰
- 唐春莉
- 孙彦旎
- 张建
- 张爱国
- 徐伟
- 徐赟倩
- 方杰
- 朱莉
- 李伟
- 李吉宁
- 李广辉
- 李建忠
- 李海
- 杜涛(译)2
- 殷仁胜
- 王子墨
- 王思思
- 王杉月
- 田洪鋆
- 程卫东
- 美西蒙·C.西蒙尼德斯
- 耿华
- 舒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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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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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冲突法立法具有滞后性、不合目的性等局限性。冲突法立法之滞后性是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的生动性之间矛盾、人类认识能力的非至上性的必然结果,其主要采取冲突法原则或最密切联系原则进行弥补。《法律适用法》采取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立法补缺功能难以承担克服其滞后性的重任,我国今后的立法应结合意思自治原则,采取“应然法—实体法”的二元逻辑结构共同克服其滞后性。冲突法立法之不合目的性是法律的普遍性与社会生活的特殊性之间矛盾的必然结果,其主要采取例外性规定以及增强准据法正当性与合理性措施进行克服。我国今后的立法应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立法矫正功能,并完善梯次选择性冲突规范,增加结合性冲突规范,改造保护性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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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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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冲突法领域,出现了以ALI原则和CLIP原则为代表的软法的创制方式。软法方式的出现为这个领域注入新的活力,但是其也存在着弊端和风险,效果有待于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文章通过对ALI原则和CLIP原则管辖权选择、法律适用和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比较和分析,总结了知识产权冲突法的新发展,阐明了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展现了两个原则所代表的利益取向。知识产权的冲突法之路还要在探索和曲折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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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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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区块链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普及以及相关法律规制的缺失,使得与加密财产转移相关的各种跨国民事争议随之不断出现。从冲突法和区块链的本质属性来看,冲突法更易弥补代码自治的法律空白,加密财产的跨境转移急需冲突法调整,以及区块链“去中心化”与国际私法“去国家化”相契合,均赋予冲突法在区块链的适用基础。与此同时,传统冲突法在物权、合同、侵权、继承等领域的规则在处理加密财产跨境转移争议上面临新的挑战性命题,使得技术与私法之间难以协调。因此,须通过冲突法判断加密财产转移的合法性,赋予加密财产被广泛认可的“证券化”属性,以适用多重冲突法规则,破除唯代码主义,创设加密财产转移冲突规范的数字连结点,并借助统一冲突法公约以消除加密财产转移的法律障碍,从而构建区块链与冲突法的共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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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登科;
汪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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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全球加快个人数据保护立法趋势的推动下,有关个人数据跨境保护的立法数量每年都有所增长,为数据主体的权利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此同时,由于各国的法律制度、文化传统及立法水平的差异,导致法律冲突现象严重,增加了法律适用的难度.个人数据跨境保护的法律冲突主要体现在个人数据跨境保护的法律主体冲突、客体冲突以及内容冲突三个方面.通过制定统一实体法解决个人数据跨境保护的法律冲突固然是一种理想模式,但将会面临逻辑和政策上的障碍;而利用冲突规范来解决个人数据跨境保护的法律冲突则是未来国际立法的必然选择,但仍需要处理好确定性和灵活性、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等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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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西蒙·C.西蒙尼德斯;
杜涛(译);
司文(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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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合同 1.选法条款 匹兹学院诉印第安海港保险公司案(Pitzer College v.Indian Harbor Ins.Co.)是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作出的有关“根本的”公共政策作为《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第187条限制意思自治的重要判决。一个保险公司与一个加利福尼亚州大学之间缔结的保险合同包含了选择纽约州法的选法条款。在一个为新学期准备的新宿舍的建筑工地上发现了土壤污染之后,学校未通知保险人就进行了昂贵的补救措施。保险人认为这不属于承保范围,因为根据纽约州法,允许保险人因迟延通知而拒绝承保,而不必证明因延误所致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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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西蒙·C.西蒙尼德斯;
杜涛(译);
司文(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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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是对美国冲突法案件的第33次年度综述,①应美国法学院协会冲突法分会的要求而撰写,①旨在服务美国国内外冲突法专业的师生。②本综述的宗旨始终如一,意在提供信息而非臧否是非。不过,作者偶尔也会发表些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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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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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跨境破产中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既涉及程序法问题,也涉及实体法问题。单一适用法院地法的传统观点存在缺陷,可运用经典冲突法理论对之予以修正。一方面,破产管理的程序问题可适用法院地法,实体问题则应区分不同情况,或适用法院地法,或适用原法律关系的准据法。而关于公司集团破产的处置原则,独立实体原则比单一企业原则在当前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接受性。另一方面,跨境破产的法律适用需要辅以跨境破产协作机制的构建,方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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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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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知识产权争议之管辖专属性已开始动摇。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争议,各国已有一些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创新,但尚未形成取得普遍共识之冲突法规范。电子商务的特点也促使各国法律和司法制度有所创新和分化。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争议所面临的问题乃跨境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二者的技术性带来,应以技术创新加上制度创新来应对:协调各国实体法,包括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和对用户友好的司法程序;协调各国冲突法规范,其一要以人而非司法主权为核心,其二要以相对统一的内国管辖原则为基础;建立国际在线司法互助制度,以方便诉讼参与人,甚至建立国际互联网法院或仲裁机构;也可以考虑设置有国界或跨国界的网络司法辖区,与现实司法辖区有一定独立性;还可以升级网络平台自治,依靠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等,形成一个有法律效力但可上诉的网络自动裁决机制。上述各方面的协调,可相互渗透、相互配合,形成代码与法律的共治。所提出的措施,既是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争议所需,也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各个具体领域本来所需要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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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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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统一实体法在当代国际私法中占据重要地位.在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中,统一实体法得到了充分适用,并由于类型和国内法规定的不同展现了不同的适用方式.统一实体法系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最“适当的法”,其适用过程贯彻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但统一实体法也存在渐进性这一缺陷,需要国家通过深度合作予以改善,在统一实体法无法达成或难以调整的领域,则需要法院通过冲突法方法进行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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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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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章公祖师佛像跨国追索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切入,分析佛像的法律性质,探讨涉案物权准据法的确定及适用问题.该案原告应由阳春村全体村民担任.涉案佛像属于文物,建议村民在荷兰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受案法院应当适用物权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即可能适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或荷兰法律.被告在购买时应当对涉案佛像来源产生合理怀疑,因此不构成"善意";原告应尽可能搜集证据证明《荷兰民法典》规定的20年消灭时效因起诉而中断.依据《香港货品售卖条例》和中国内地物权法理论与实践,被告均不能取得系争佛像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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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涛
- 《2011年“国际私法全球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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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冲突法建立在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学说基础之上,其科学范式是以19世纪的自由主义为基础.自由主义强调国家与社会的分立和价值的中立性.萨维尼的冲突法理论将各国法律视为等价的和可互换的,不考虑各国法律背后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因此实现了冲突法的非政治性.20世纪后,随着国家对社会的干预,私法公法化和政治化,冲突法的自由主义范式也随之陷入危机,政治范式应运而生.政治范式强调法律背后的政府利益,认为法律的冲突背后是不同国家意识形态的冲突.20世纪90年代,随着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的冲突被终结,法律重新呈现出非政治化的特征,政治范式也随之被终结.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以及吉尔兹等人的法律人类学研究方法开启了用文化范式来探讨法律冲突问题的理论进路.地域上的法律冲突逐渐被文化间的法律冲突所取代.冲突法的文化范式有助于打破冲突法的西方中心主义,成为21世纪冲突法研究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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