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宅基地
农民宅基地的相关文献在1991年到2022年内共计117篇,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2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2772篇;相关期刊90种,包括共产党员:上半月、党政论坛、上海土地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2015海峡两岸土地学术交流会、2014年中国土地科学论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与农牧区土地流转、江苏省土地学会2006年度土地学术年会等;农民宅基地的相关文献由126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守英、吴郁玲、周勇等。
农民宅基地
-研究学者
- 刘守英
- 吴郁玲
- 周勇
- 唐丽
- 季学明
- 宋才发
- 徒芳草
- 戴仲川
- 文宗瑜
- 韩启德
- CHEN Hui-guang
- TANG Li
- WU Yu-ling
- ZHANG Yao-yu
- ZHAO Xue-cheng
- ZHOU Yong
- 兰红
- 军垒
- 刘娥苹
- 刘席
- 勇应辉
- 包卫兵
- 卢艳霞
- 吴锁顺
- 周其仁
- 周学保
- 周学雍
- 唐菊
- 夏如斌
- 姚正明
- 姜立忠
- 孙国瑞
- 孙文生
- 孙永军
- 孙雪晴
- 宇德良2
- 宋菊香
- 崔太平
- 巩前文
- 张利钧
- 张国明
- 张待水
- 张明武
- 张滨辉
- 张耀宇
- 徐明华
- 戴勇毅
- 是静
- 李广胜
- 李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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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池河镇位于安徽省定远县最东端,与滁州市南谯区、明光市交界。作为定远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先行试点乡镇,该镇积极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有效实现方式,实现了农民“户有所居”,保障了农户的宅基地资格权,有效化解了信访积案,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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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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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是人类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赖以生存的空间载体。2022年5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严格贯彻落实土地制度改革新要求,强化耕地保护,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农民宅基地权利保障。条例的出台,必将为我省加强土地管理,守好用好每一寸土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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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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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2年5月2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修改稿加强了耕地保护,强化了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完善了农民宅基地权利相关保障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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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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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1年12月1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本条例对于贯彻落实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很有必要。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强化耕地保护措施、规范土地征收、加强农民宅基地权益保障等,提出了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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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秀清;
李致远;
谢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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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下,农民对宅基地产权的错误认知引发了宅基地产权认知冲突,最终影响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在理论剖析农民宅基地产权认知冲突形成的基础上,比较分析试点区和非试点区的农民宅基地产权认知冲突差异,实证分析非试点区农民宅基地产权认知冲突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研究表明:试点区和非试点区农民对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存在产权认知冲突;试点区农民退出宅基地的意愿高于非试点区农民;宅基地所有权、抵押权能和继承权能的认知冲突都对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显著负向影响,宅基地流转权能认知冲突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因此,防范和化解农民宅基地产权认知冲突有利于正确引导广大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的意愿,有助于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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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严控耕地“非粮化” 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土地管理法》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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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堵和疏两个方面综合施策,表明了中央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的"零容忍"态度,有利于保证村民住房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和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是科学协调耕地保护与民生保障的重大举措。从长远来看,疏堵结合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抓住了影响我国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的关键点,有利于提升我国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水平、完善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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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吃有保障、住有所居是生活幸福的源泉。当承载□粮的耕地,被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子一点点“蚕食”,如何既住的安稳又坚守耕地红线,守护好“饭碗田”?湖南省浏阳市和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开展了有益的探索。作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浏阳和余江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将村民建房管理与加强耕地保护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在疏与堵之间,走出了一条既保护了耕地,又切实保障了农民合理住房用地需求、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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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下称《通知》)。严格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从源头上解决违法乱占耕地建村民住宅问题。《通知》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计划指标单列。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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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闵行区地处上海市城郊接合部,全区户籍老年人口37.2万,占户籍总人口的31.68%,大部分老年人仍然生活在农村。长期以来,农村养老面临着传统观念转变难、生活习惯改变难、支付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此,闵行区聚焦原居安养、专业照护、可持续运转、支付能力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利用农民宅基地房改造农村版长者照护之家,走出了一条广受农村老年人欢迎的"专业照护+生活互助"的大城养老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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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 Yu-ling;
吴郁玲;
TANG Li;
唐丽;
ZHOU Yong;
周勇
-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高峰论坛暨中国土地科学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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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目的:通过对中国城市化水平与农民宅基地粗放利用的长期均衡关系及短期波动效应的分析,为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持.研究方法:协整理论、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和脉冲响应函数.研究结果:中国城市化水平与农民宅基地粗放利用存在较稳定的长期均衡关系,而在短期内却是失衡的且在东、中、西部地区表现不同.东部地区,城市化率对农民宅基地粗放利用的冲击效应为正,且短期内显著而在长期却逐步递减;中、西部地区,城市化率对农民宅基地粗放利用的正向冲击效应短期不显著却在长期逐渐增强,且西部地区的冲击效应更强烈.研究结论:由于中国不同地区城市化发展的阶段不同,其促进农民宅基地集约利用的政策着力点也应不同.东部地区,政策重点是对农民私下的宅基地流转行为进行规范,使其合法合理化;中部地区,关键是探寻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宅基地流转模式和有效途径;西部地区,则要提高城市化推进的质量,通过相关配套制度改革,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生活保障,以减少其返乡扩建、新建住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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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郁玲;
唐丽;
周勇
- 《2015海峡两岸土地学术交流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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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2000-2012年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为基础,利用协整理论、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了大陆城市化水平与农民宅基地粗放利用的长期均衡关系及短期波动效应.表明:大陆城市化水平与农民宅基地粗放利用存在较稳定的长期均衡关系,而在短期内却是失衡的且在东、中、西部地区表现不同.东部地区,城市化率对农民宅基地粗放利用的冲击效应为正,且短期内显著而在长期却逐步递减;中、西部地区,城市化率对农民宅基地粗放利用的正向冲击效应短期不显著却在长期逐渐增强,且西部地区的冲击效应更强烈.因此,由于不同地区城市化发展的阶段不同,其促进农民宅基地集约利用的政策着力点也应不同.东部地区,政策重点是对农民私下的宅基地流转行为进行规范,使其合法合理化;中部地区,关键是探寻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宅基地流转模式和有效途径;西部地区,则要提高城市化推进的质量,通过相关配套制度改革,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生活保障,以减少其返乡扩建、新建住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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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华;
金关标
- 《2002年中国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年会》
| 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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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制度是农村最基本最重要的财产制度,土地制度或土地使用方式的变革将对农村或农民产生最广泛最深刻的影响.近年来,理论界对农地制度、特别是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倾注了大量的研究热情,产生了大量的论著.虽然目前对很多问题都存在争议,更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更深入的研究,但对一些基本的问题的看法,比如,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和意义、完善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根本在于完善农地制度本身、农地制度改革的几个可能的方向等等,理论界还是有一些共识的,或者说可以集中归纳为几个不同的方面.不管怎么说,理论界对农地制度的研究是相当多的.相比之下,理论界对同为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的产权制度安排的关注是相当不够的,相关的研究相当缺乏.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问题不重要.实际上,作为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对农民生存保障和农村发展的意义同样是十分巨大的.特别是,在一些沿海发达地区和城郊农村,随着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非农建设用地的潜在价值迅速上升,不同的制度安排对农村经济和农民利益的影响极大.因此,研究农村集体所有非农建设用地的产权制度安排及其意义是很有必要的.本文主要以农民宅基地为例对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内容包括: 一、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使用权之比较 二、规范管理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流转的必要性 三、促进与规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初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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