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住房
农民住房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282篇,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财政、金融、建筑科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79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544篇;相关期刊178种,包括领导决策信息、上海土地、农村经营管理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2012年中国建筑学会年会、第九届徐州科技论坛、第三届徐州发展高层论坛等;农民住房的相关文献由192位作者贡献,包括本报讯、孟亮、张新颖等。
农民住房
-研究学者
- 本报讯
- 孟亮
- 张新颖
- 杜群
- 林占金
- 王佳杰
- 王芳
- 纪秀江
- 范德种
- 董斌
- 魏垂敬
- 鹿金秒
- Hu Yulang
- Wang Xiaoye
- 万敏杰
- 九言
- 云静
- 付鹏
- 伍振军
- 伍斌
- 余跃星
- 佟绍伟
- 侯青
- 倪建国
- 全雷
- 兰徐民
- 冯可梁
- 冯开文
- 冯珉
- 冯雁军
- 况安
- 刘云涛
- 刘佳
- 刘俊生
- 刘向敏
- 刘啸军
- 刘小军
- 刘新刚
- 刘李峰
-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
- 南方农村报评论员
- 卫宏
- 双流县政府
- 史力
- 吴军
- 吴岗
- 吴晓芳
- 吴海峰
- 吴秀林
- 吴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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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诸暨市位于浙江省中北部,“七山一水二分田”,土地资源紧张,农民住房保障问题突出,改善诉求强烈。近年来,诸暨市结合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构建包含兜底型保障、基本型保障、改善型保障、发展型保障、乡愁型保障等多主体供给、多层次保障的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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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里;
梁丽丽;
姜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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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是宿迁市实施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关键.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离不开金融支持,宿迁市从及时出台相关政策、财政与金融联动、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和银政合作等方面,大力支持改善农房条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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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群;
董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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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物权权能角度考究,农民房屋财产权包括农民对其住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故农民对其住房理应享有买卖、赠与、出租和抵押等自由流转的权利.对农民住房抵押的理论基础进行论证分析,通过物权平等保护理论、所有权权能分离理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理论等三个理论维度展开探讨.农民住房抵押设定时不须要求抵押人于抵押权实现后有稳定住所,允许抵押人因无法偿还债务而实现抵押权后,仍享再申请宅基地之权利,但须以有偿方式再申请,且抵押权人应限定为国有商业银行,以降低金融风险.在农民住房抵押设立条件上,不须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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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永兵;
刘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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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文通过对不同途径进行对比分析并依据不同的改革前景,将增加农民住房财产性收入的途径分为前景明朗类、政策依附类、阶段过渡类和鼓励探索类,并针对鼓励探索类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从赋予宅基地收益权能、理清宅基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边界、推进农房确权颁证和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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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Xiaoye;
Hu Yu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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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无疑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大突破,也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其对于盘活农村住房资产,扩宽农民融资渠道,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农户可能存在的信用失范、生产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以及抵押物处置障碍,使得抵押贷款业务往往面临失约风险,因此如何对抵押贷款中的失约风险进行合理管控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的关键.本文通过总结福建晋江农房抵押贷款实践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抵押模式、抵押物流转处置等方面的风险策略,提出防控农房抵押贷款失约风险应从贷前风险防范、贷中风险缓释、贷后风险处置三个方面着手,形成一套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做到积极稳妥和风险可控的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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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烨1;
胡玉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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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无疑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大突破,也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其对于盘活农村住房资产,扩宽农民融资渠道,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农户可能存在的信用失范、生产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以及抵押物处置障碍,使得抵押贷款业务往往面临失约风险,因此如何对抵押贷款中的失约风险进行合理管控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的关键。本文通过总结福建晋江农房抵押贷款实践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抵押模式、抵押物流转处置等方面的风险策略,提出防控农房抵押贷款失约风险应从贷前风险防范、贷中风险缓释、贷后风险处置三个方面着手,形成一套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做到积极稳妥和风险可控的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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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雷
- 《2012年中国建筑学会年会》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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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贯彻住建部"绿色建筑要从城市走向农村的要求",适当超前提出绿色农民住房的概念.探索在农村自然村落农民住房建设上,体现绿色、生态、节能、环保设计理念,运用当前建筑节能保温墙体材料、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生活污水处理等适用技术集成,转变农民建房的传统观念与习惯营造作法,提高农民住房文化品位,让农民享受现金科技成果带来的安全、美观、节能、适用的效果,起到农民住房建设的导向性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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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垂敬
- 《第三届徐州发展高层论坛》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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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民新居建设是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是农民居住社区化、提高农民居住质量、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抓手.依据"适度集聚、功能完善、方便居住、节约土地"的原则,江苏省沛县建设了胡楼新村、任庄新村、草庙新村等典型的农村新型社区,取得了可喜的经验.但是,农民新楼设计不科学、老年人新村居住不方便等问题逐渐突显出来,成为农民新居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制约。笔者在深人走访干部和农户、翔实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沛县的实际,提出对将要新建的农民住房进行“转型升级”—建设“1+2户型”农民新居,供广大农户、镇村干部和城乡规划建设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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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垂敬
- 《第九届徐州科技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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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实地调研基础上设计的"1+2新农居"("1"指第一层的老年父母起居室和储藏室,"2"指第二层和第三层的居住楼,每个单元住4户),集纳城乡建筑优点,节省土地、时间和资金,造价适中,还方便老年人入住新村.农民自主建设"1+2新农居",可有效解决迁村并居中农民不愿意上高楼的问题,减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难度;可有效解决迁村并居中农民拿较多差价的问题,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可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真正体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