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业务
再保险业务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2年内共计138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8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84708篇;相关期刊82种,包括合作经济与科技、财务与会计、商业周刊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保险学会首届学术年会等;再保险业务的相关文献由123位作者贡献,包括于灏、何栋、卢洁琼等。
再保险业务—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84708篇
占比:99.85%
总计:84838篇
再保险业务
-研究学者
- 于灏
- 何栋
- 卢洁琼
- 周征
- 姚兵
- 宋清华
- 尚凌瑞
- 张丽
- 张锐
- 徐光宇
- 李杨琴
- 杨猛
- 杨锦钰
- 池小萍
- 王吉玲
- 王福军
- 王艳
- 蒋迪艺
- 赵冬梅
- 邵利铎
- 陈小云
- 陈洁玉
- 陶希
- 鹿慧
- Katherine Chiglinsky
- Noah Buhayar
- SonaliBasak
- 丁玉芹
- 于忠华
- 于薇薇
- 云珍
- 付毅梅2
- 何孝允
- 倪楠
- 傅宝丽
- 冯兴俊
- 冯键
- 刘慧玲
- 单世勤
- 吕姝仪
- 吴佳玲
- 吴越
- 周庆瑞
- 夏平
- 姚壬元
- 孙天豪
- 孟庆树
- 宋莹
- 尹焱
- 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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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与引领区发展同心同行国际再保险业务平台正式启动8月1日,由上海银保监局主办、上海保险交易所承办的国际再保险业务平台建设启动会正式举行。下一步,在中国银保监会的领导下,上海银保监局、上海保险交易所将会同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国内外头部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就平台落地运行相关工作进行细化落实,积极推动国际再保险业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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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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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4月23日经银保监会2021年第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2021年7月21日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发展再保险市场,加强对再保险业务的管理,实现保险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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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12月30日,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开业。根据批复,中国农再注册资本161亿元;由财政部、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股东出资,其中财政部持股比例为55.9%;法定代表人为赵阳;业务范围包括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业务以及转分保业务,上述再保险业务的服务、咨询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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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erine Chiglinsky;
许诺(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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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约八年前,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Berkshire Hathaway)的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曾警告说,经营再保险业务不容易。不过,还是有对冲基金经理包括Greenlight Capita啲戴维·艾因霍恩(David Einhorn)和Third Point的丹尼尔·罗卜(Daniel Loeb)等——借鉴了一点巴菲特的经验,进入这个向其他保险商提供保险服务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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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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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0日,银保监会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大韩再保险公司筹建分公司的批复.批复内容显示,银保监会批准大韩再保险公司在华筹建-家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分公司,筹建期为1年,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业务.资料显示,大韩再保险公司成立于1963年,主要从事包括人身保险、海上保险、汽车保险、特种保险等在内的寿险及非寿险业务的再保险服务,目前在新加坡、东京、纽约等多地设有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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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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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再保险区块链(RIC)的背景和意义(一)传统再保险交易存在的问题1.再保险业务中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存在道德风险一是,在交易过程中,再保险交易原始保单数据以及理赔数据由直保公司掌握,再保险机构难获取再保险合同中的逐单信息,仅依靠最大诚信原则的经验运营,存在道德风险。二是,再保险理赔涉及的客户、经纪人、再保公司的数据流量很大,核对流程复杂,索赔处理漫长,理赔控制困难,存在理赔道德风险。三是,再保险业务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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